根据当前形势,为加强我院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管理工作,切实强化我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,不断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质量,确保学生顺利毕业,现将我院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相关工作做如下安排:
1. 各系(中心)负责人、教务办公室主任和毕业年级辅导员组成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组,分管院长任组长。
2. 各系成立毕业论文工作组,系负责人任组长并确定组员,统一组织领导该系毕业论文相关工作;实验教学中心据实际情况和任一教学系联合组建工作组。
3. 学生随着指导教师走(含民生学院学生)。指导教师所在系组织管理其指导的毕业论文相关工作。指导教师不在某教学系,根据所带学生专业和毕业论文实际内容,结合个人和教学系意见确定管理归属。
4. 各系答辩工作开始前至少1周,将相关安排(附件1)向学院教务办公室报备。答辩完成,请将附件2和附件3由各系汇总上报学院教务办公室。
5. 答辩时间,5月11-15日。
6. 毕业论文相关组织所需经费(包括但不限于论文评审、答辩评审以及答辩费用等),由系主任会同工作组做好预算,合理支出,交教务办上报学院待统一研究批复后执行。
7. 毕业论文课时量进行差异化认定。按毕业论文完成和答辩情况,毕业论文分为优、良、中、差,优秀率不超过10%。其中“良”按照既定课时量A(生科院学生:30课时/篇;民生学院学生:15课时/篇),“优”A*120%,“中”A*60%,“差”不计课时量。在总课时量不变的前提下,“中”“差”出现后折出的课时量分配至“优”论文指导教师。
8. 如有不合格者(如抽查不合格,或有学术不端行为),尤其是对学院造成负面影响者,扣除当年课时量,同时连续3年不得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。
9. 若线下答辩,各系先自主选择安排答辩场所,实验教学中心、教务办做好协助,在不影响既定工作的前提下,所有本科教学实验室及投影设备均应按照需求服务于答辩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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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4月28日